发布时间:2025-10-13 作者:财务科 浏览: 次
目 录
第一部分:桂林市人民医院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人民医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人民医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人民医院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急救、预防、保健、康复、科研、教学于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是国家指定的国际紧急救护中心网络医院和国际SOS急救中心、亚洲紧急救援中心(AEA)定点医院,桂林急救中心挂靠单位,担负着医疗急救保障任务、全市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和重大灾害等紧急救援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医院以重点学科建设标准为指引,引导各学科、专科群落瞄准发展要求,丰富发展内涵、增强发展后劲、提升服务能力,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医院先后获得桂林首个标准版胸痛中心、高级卒中中心、标准版心衰中心、健康管理学科建设与科技创新中心,首批中国房颤中心、国家骨科与运动康复临床研究中心康复领域核心单位,全国首批肿瘤微创介入(肝癌方向)建设中心,全国临床合理用药示范基地,桂林市直医院首家药物与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一级癫痫中心;拥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能力建设项目1个(检验科);广西医疗卫生重点学科(和培育项目)、临床重点专科22个,其中,重点学科有心血管内科、儿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急诊医学科、普通外科、康复医学科、肿瘤内科、骨科、心胸外科(培育项目);重点专科有康复医学科、骨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儿科、急诊科、创伤外科、呼吸科、老年病科、风湿免疫科、普通外科、心胸外科、麻醉科;桂林市临床重点专科14个,包括消化内科、呼吸内科、心血管内科、骨科、神经外科、儿科、重症医学科、普通外科、肿瘤科、麻醉科、胸心外科、健康体检科、临床药学科、泌尿外科;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6个,包括急救医学、医院药学、麻醉、脑卒中、病案、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重症医学、医学检验、临床病理、人工关节置换技术、护理、康复医学、健康管理、胸痛中心、临床营养、综合介入;医院在看齐各类重点学科标准,不断提升内涵建设的同时,进一步整合优质资源,打造心脏中心、创伤中心、日间手术中心、消化内镜中心、产前诊断中心、临床检验中心、疝与腹壁外科诊治中心、肿瘤放射治疗中心、血液净化中心、糖尿病足诊疗中心等优势品牌,形成了各学科百舸争流、千帆竞发的良好态势。
第二部分:桂林市人民医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085002桂林市人民医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人民医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126211.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1145.5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100.13万元,下降3.1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93.23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97.10万元,增长16.60%,主要原因是2024年拨付了旅游综合医院政府专项债债券利息及兑付费,2023年度未拨付该项目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1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115.76万元,下降99.91%,主要原因是2023年拨付了桂林市旅游综合医院专项债券,2024年未拨付相关款项。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4.事业收入115875.23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8526.07万元,增长7.94%,主要原因是医疗业务量较上年有所增长,医疗收入也随之增长。
5.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6.其他收入1075.25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85.23万元,下降20.97%,主要原因是利息收入较上年大幅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1824.72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2550.60万元,下降87.31%,主要原因是本年支出大于本年收入,需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结余来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8.上年结转和结余3241.6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728.27万元,增长114.20%,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项目拨款未执行完毕,结转到下年使用。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126211.8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23201.07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100.13万元,下降3.1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527.0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以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31.10万元,增长2.0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人数及社保缴纳基数的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120520.22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支出(包括医院人员经费、药品及卫生材料购置、水电费等支出)、公共卫生支出(包括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艾滋病防治、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新冠患者救治、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等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和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包括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示范项目建设奖补奖金等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1774.71万元,下降1.45%,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拨款项目资金未拨付到位。
3.城乡社区支出(类)1.81万元,主要用于年度实习费、非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服务费等项目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102.90万元,下降98.27%,主要原因是2024年拨付的合并六院亏损补助在“2100201综合医院”功能科目内,该项目在2023年功能科目分类为“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且本年度实习费、非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服务费项目资金未拨付到位,第四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项目部分资金未拨付到位。
4.住房保障支出(类)1151.9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9.94万元,下降0.86%,主要原因是本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没有调增,存在公积金缴费基数高的职工退休、新入职的职工缴费基数低的情况。
5.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决算数无变化,与上年持平。
6.年末结转和结余3010.7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230.82万元,下降7.12%,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结转的新冠患者救治费用。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人民医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86.9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280.64万元,增长39.94%。其中:基本支出257.34万元,项目支出4229.56万元。
桂林市人民医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5.35万元,支出决算为4486.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0.9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3.5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5.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39%,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镇南关人员1人去世。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01.8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431.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95.4%,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上级财政拨款。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7.3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01.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年初预算无差异。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39%,造成差异的原因是本年镇南关人员1人去世。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人民医院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8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115.76万元,下降99.91%。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81万元。
桂林市人民医院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40.52万元,支出决算为1.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0.5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7%,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实习费、非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服务费项目资金未拨付到位,第四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项目部分资金未拨付到位。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人民医院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桂林市人民医院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其中:外事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1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9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7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应急指挥的通信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119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未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自评得分为90.61分,评价等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3.73万元,执行数为21.83万元,完成预算的26.0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脑卒中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人数4674人次,完成数量指标;二是艾滋病临床用血核酸检测率100%,完成质量指标;三是患者满意度为98.15%,完成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等14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5个重点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552.35万元,占评价重点项目总数比例46.04%;9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1819.08万元,占评价重点项目总数比例53.96%。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紧紧围绕重点项目中心工作和年度计划,科学合理配置财政资源,严格预算执行,全面完成了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资金使用高效、规范,在各项核心业务开展和能力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四)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市财政局组织对“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等1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为:5个重点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552.35万元,占评价重点项目总数比例46.04%;9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1819.08万元,占评价重点项目总数比例53.96%。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紧紧围绕重点项目中心工作和年度计划,科学合理配置财政资源,严格预算执行,全面完成了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资金使用高效、规范,在各项核心业务开展和能力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085002桂林市人民医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